问题 | 占有改定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制度源自他国民法,后为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所确认,它为现代社会民事活动提供了灵活便利的交易形式。 一、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吗 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 二、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 买卖合同主要是以货物交付为原则,一方交货一方付款。 货物交付的主要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1.现实交付 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简单交付 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 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4.指示交付 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5.拟制交付 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如仓单、提单等。 三、民法典中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5、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交付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却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文规定的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四种交付方式外,拟制交付是一类学理和实践上都常见的交付方式。此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则受让人会取得对于物的间接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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