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领证三个月内离婚一般不可以消记录,因为婚姻记录会被建立婚姻登记档案长期保管。但双方的婚姻登记满足无效、可撤销情形的除外。例如,因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婚姻关系经撤销后,自始不存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