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市养犬登记证办理方法 |
释义 | 在本辖区派出所,养犬人需要提交《居民养犬申请登记表》和《居民义务保证书》。养犬人还需要给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并取得石家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犬类免疫证。养犬人与所在辖区的居(村)委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并前往派出所办理《石家庄犬只准养证》。派出所审批登记后开具回执单,养犬人需携带回执单前往领取《石家庄市犬只准养证及缴费凭证》。 法律分析 在本辖区派出所,养犬人需要提交《居民养犬申请登记表》和《居民义务保证书》。 2、养犬人给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取得石家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犬类免疫证。 3、养犬人与所在辖区的居(村)委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居委会盖章)。 4、养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本辖区派出所办理《石家庄犬只准养证: (1)养犬人填写的《居民养犬申请登记表两份; (2)养犬人与所在辖区的居(村)委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两份; (3)养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 (4)犬只当年的免疫证明; (5)养犬人2英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6)犬只的3英寸正面、侧身彩色照片两张; (7)犬只登记费400元(办证当年不收取年检费)。 5、派出所审批登记后开具回执单。七个工作日后,养犬人携回执单前往本辖区派出所领取《石家庄市犬只准养证及缴费凭证。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并按照规定定期免疫和定期检测。未经登记或者不遵守有关养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收容或者予以无害化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石家庄市养犬登记证申请流程为: 1. 申请人应当携带犬只到当地的区公安分局进行申请。 2. 公安分局应当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 3.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和定期检测犬只。 4. 未经登记或者不遵守有关养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收容或者予以无害化处理。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养犬需要向当地区公安分局进行申请,并按照规定定期免疫和定期检测犬只,否则将面临被收容或者无害化处理的处罚。 结语 养犬人需要提交多项材料并签订义务保证书,才能在本辖区派出所办理《石家庄犬只准养证》。具体流程包括提交《居民养犬申请登记表》和《居民义务保证书》,给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并取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犬类免疫证,与所在辖区的居(村)委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派出所办理手续,并在七个工作日后领取《石家庄市犬只准养证及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评估,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并适时调整。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备案,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对本法第十条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时,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野生动物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备案和专用标识。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群,经科学论证评估,可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行使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