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人干活突发疾病死亡需要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不是,属于非因工死亡,职工非因工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随便看 |
- 非宁波户口社保怎么交?
- 浙江绍兴工伤赔偿标准?
- 个人交社保需去哪里办理
- 浙江省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 浙江工伤赔偿标准2021
- 浙江省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
- 2021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 宁波交的社保绍兴能用吗 -法律知识
- 绍兴地铁2号线2期规划 法律问题
- 链家投诉经纪人会有什么后果
- 链家投诉经纪人会有什么后果
- 链家投诉经纪人会有什么后果
- 怎么举报中介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 捞人被骗,退了部分款,可以告诈骗吗?
- 捞人被骗,退了部分款,可以告诈骗么
- 捞人被骗,退了部分款,可以告诈骗吗
- 捞人被骗,退了部分款,可以告诈骗嘛?
- 捞人被骗,退了部分款,可以告诈骗吗?
- 捞人被骗,退了部分款,可以告诈骗吗
- 发现骗局如何举报?
- 网购被骗怎么起诉
- 发现骗局如何举报?
- 弟弟欠别人网贷不还会怎么样
- 网贷逾期会影响兄弟姐妹吗
- 弟弟网贷不还会连累家人么?
- 录音录像制品
- 录音录像制作者
-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纠纷案件
- 录音遗嘱
- 录音制品
- 录音制品权利持有人
- 录音制品制作者
- 录音制品制作者权
- 录音制作者
- 录用
- 录用考试
- 录用证明
- 录用资格
- 录制
- 录制标准
- 录制权
- 陆地
- 陆地边界
- 陆地边境检疫
- 陆地地区
- 陆地过境
- 陆地环境
- 陆地疆界
- 陆地空间
- 陆地领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