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