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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协议的定义
释义
    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应使用预售合同,有效期到期后需重新领取新证方可继续销售。购房需先确认开发商是否提供初始登记文件和由房屋管理局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法律分析
    在销售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时,签约双方应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有效期是该预售房地产的预售期限,当有效期到期,而该项目房地产的销售有不符合上述使用现售合同条件时,开发商需要重新领取新的预售许可证方可继续销售房地产。
    在这里要提醒您,要看开发商销售的是期房还是现房,不能以是否“现有房屋”作为判断标准,应该先看开发商是否能够提供已经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法律文件,再看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是不是由房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协议的法律要求与规定
    商品房预售协议的法律要求与规定是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预售行为所制定的具体规范和要求。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规,预售协议必须明确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建筑面积、使用权期限、价格、付款方式、工程质量保证等内容。同时,预售协议还要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协议前需要履行的备案、公示、监管等程序,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购房者在签署预售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的意见。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都应严格遵守预售协议的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预售协议的内容,确保其合法权益。开发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法的房屋文件和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预售协议必须明确约定房屋的各项信息,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购房者在签署合同前,可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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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12: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