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主动脉手术被拒赔,继往病史是否应该被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或死亡等进行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会考虑到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如果认为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就存在相关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 然而,如果被保险人的主动脉手术与其继往病史无关,且在投保时并未隐瞒或虚假陈述相关情况,那么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或伤残,不得拒绝承保,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确定保险费率和赔偿金额。 2.《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风险实现的,有权依照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确定。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的主动脉手术费用,必须要具体分析其与继往病史之间的因果关系,并确认是否存在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或虚假陈述相关情况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