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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是否能成为事实婚姻的证明?
释义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不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94年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94年以后没有结婚证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属于同居关系。现在没有法律上的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生孩子只算同居关系,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双方可以补办结婚证来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认定以及重婚行为时,是可以对事实婚姻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而定。没有结婚证是不构成法定的婚姻关系的,但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是指94年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94年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属于同居关系,自行分开即可,小孩抚养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除。但当事双方如果现在去补办结婚手续,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从一开始同居时就得到法律的承认。事实婚姻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特定时期的产物,我国早已不存在法律上的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生孩子的算是同居关系,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完成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所以即使有孩子也不能认为双方之间是婚姻关系。目前事实婚姻只存在于民间说辞,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可的。
    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就是没结婚,没有婚姻关系。即使有孩子,也没有婚姻关系,只是同居而已,至于事实婚姻,在1994年以后,法律上已经没有这种说法了,所以不算事实婚姻。但是双方可以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过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有孩子也不能构成法定的婚姻关系,只属于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已不再被承认,只存在于民间说辞。然而,双方仍有机会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以确立婚姻关系。在涉及子女抚养权和重婚问题时,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需进一步咨询,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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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3 19: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