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自行放弃探视权。离婚后的探视权不弃,这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责任和要求,需要严格执行。 探视权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 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探视权,法院不得确认自愿放弃探视权的调解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