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驳回的主要依据是中国商标法。因为华为所申请的文字商标“鸿蒙”与引证商标“CRM 鸿蒙及图”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有关部门才会驳回复审华为鸿蒙商标。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