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应按照下列程序注册小公司(企业):1、到工商局核名;2、拟定公司章程;3、核实办公地址;4、刻章;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6、到银行开户;7、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8、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9、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证、地税证等。法律依据:应按照下列程序注册小公司(企业):1、到工商局核名;2、拟定公司章程;3、核实办公地址;4、刻章;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6、到银行开户;7、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8、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9、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证、地税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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