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民法典如何规定精神病离婚? |
释义 | 《民法典》对精神病离婚的规定及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进行了明确。精神病人可通过登记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定代理人需处理相关事务,需确定配偶的行为能力。离婚诉讼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提供适当帮助,如住房等。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关于与精神病离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但是考虑到配偶一方是存在着精神病疾病的,所以可能会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甚至是完全的丧失,所以是由其法定代理人来进行相关的处理的,还需要确定配偶的具体的行为能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有哪些 精神病人作为弱势群体,缺乏相应的劳动及生活自理能力,其在离婚之后自身的生活保障等问题需认真考虑,那么,精神病人在离婚时都享有哪些权利呢? 1、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那么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2、帮助请求权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结语 根据《民法典》关于精神病离婚的规定,精神病人在离婚时享有一定的权利保障。一方精神病依然可以登记离婚或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但需考虑其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情况,由法定代理人进行相关处理。精神病人在离婚后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此外,离婚时,一方如遇生活困难,另一方应提供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精神病人离婚权利的保障有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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