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城市都有社保卡怎么办 |
释义 | 两个城市都有社保卡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有重复参加职工养老金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他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 2、医保进行重复缴纳的: (1)如果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2)如果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3)如果是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一年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据政策规定,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地同时缴纳社保费会造成重复缴纳,同时段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参保人也无法领取两份养老金。 退保程序如下: 1、 停保手续办理 退保人要准备好相应的退保材料到所工作的原单位的劳资负责部门进行相应手续的办理,原单位需要对于这个退保人进行停保手续的办理,然后需要补缴完相应的社保,退保人接受单位所发放的减员表等材料; 2、带材料去社保局办理 退保人携带相应的材料到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进行退保手续的办理,社保局大厅的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受理,之后开展相应的退保材料的初审,之后打印社保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保退费明细表的等受理凭证。 3、审核 社保部门进行退费信息进行查实,然后由劳动部门进行待遇发放情况的审核,在这些流程结束之后,就能够办理退款。 4、退保通过 在退保申请通过之后,退保人可以到社保卡的发放银行进行社保退款的领取。 综上所述,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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