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对方,即被害人同意。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申请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