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没收房就要交物业费吗 |
释义 | 1、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业主因某种原因未收房或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2、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一、买房子要交哪些税? 买房要交的税种有: 1、契税:普通住宅1.5%,商住两用或公寓为4%; 2、维修基金: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交纳; 3、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4、其它一些费用,不是很多。 买房需要缴纳的其余费用用主要有这些: 第一大类:与开发商之间的费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时,购房者就必须把尾款全部付清,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就好了。 2、面积差额款: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第一步要做就是面积的清算,退、补房屋尾款。虽然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已经知道了该房产的面积,但是由于建筑误差,实际的房屋面积会和合同上的面积有所差额。所以,相关手续的办理时,我们应依据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对面积误差进行结算。如果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应该按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将减少面积的房款退还业主,反之亦然。 3、装修变更费用:有的业主会可能对装修有些不一样的需求,装修会发生变更,所以涉及的费用等相关问题一般会签订补充协议,这一部分费用需要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收取。 4、车位款:有的业主是需要购买车位的,这一条是针对买车位的业主,当然要是购房合同里面约定是赠送的那就不用交费了。 第二大类:房产税费等,也是比较重要的繁琐的一类 1、契税:契税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是被拆迁户,手中有拆迁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不用缴纳契税的想法是错误的。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 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第三大类:物业管理费用等等 1、物业管理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绝大多数情况会被要求先缴付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从开发商手中接过小区的管理权之后,马上就要为小区的后续建设和养护开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这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2、供暖费:北方地区冬天会统一供暖,所以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南方地区的新房是没有这一项的。具体收费的多少根据每平米的供暖费用乘以房屋面积而定。 3、其它相关费用: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证金;车位地锁、门卡等押金可能会被收取。具体收费的额度与方式方法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不太一致。 二、什么时候开始交物管费 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都是在办理集中入住的时候交纳物业费(预收一般不超过一年的物业费)。 三、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 (一)注意房款约定,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二)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三)注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涨价。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四)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最好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五)注意五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此外,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提醒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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