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投资款大于注册资本怎么入账 |
| 释义 | 注册资本的性质、出资额的构成和办理工商手续的程序在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规定的应缴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和应缴两部分组成。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也不需要验资证明文件。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但需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 1、注册资本性质上的不同: 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2、出资额构成不同: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额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每年工商登记会变更但不会显示在公司章程。 3、办理工商手续的程序不同: 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语 注册资本的性质上存在差异,认缴出资额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而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出资额的构成也不同,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额和应缴出资额两部分组成。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需要验资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需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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