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患有‘搭桥’疾病,保险公司是否会对我的保险进行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某些疾病的保险责任限制,但必须明示并得到投保人的同意。如果未在合同中明示,保险公司不得擅自限制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示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事项,不得擅自规定免除保险责任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 3.《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不承担或者限制承担某些疾病的保险责任,但应当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表示,不得采用模糊、含糊或者欺诈手段。 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对“搭桥”疾病进行保险责任限制,但必须明示并得到投保人的同意。如果未在合同中明示,则保险公司不得擅自限制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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