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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不动产纠纷案件
释义
    一、什么是不动产纠纷案件
    不动产登记纠纷分为一下两种:
    1、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
    异议登记具有使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物权丧失正确性推定的法律效力。
    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的登记。
    民法典第220条第2款规定了异议登记制度及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制度: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入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受理的条件有:第一,已进行了合法的异议登记。
    第二,异议登记不当。
    第三,异议登记给原登记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四,原登记权利人只能向异议登记的申请人请求赔偿。
    2、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
    虚假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关于不动产的记载存在瑕疵。造成不动产登记瑕疵的原因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故意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二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
    故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也就存在两种不司的情况。
    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的恶意行为,给利害关系人和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和第三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I讼,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的失误,而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失,登记机关应当向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动产登记纠纷属民事纠纷吗?
    不动产登记纠纷属民事受案范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民事审判部门应依法予以审理。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是: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规定期限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规定期限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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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4 13: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