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审计前的准备工作是怎样的? |
释义 | 建筑工程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收集建筑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 2、熟悉建设工程的竣工图纸; 3、了解工程决算包括的范围; 4、弄清楚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 一、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哪些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的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二、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 建筑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4、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7、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三、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因素有: 1、人为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等;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3、机械因素、机械设备质量和现代化水平影响建设工程进度; 4、方法和环境因素,包括组织方案、方法是否先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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