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准备阶段     1、会议决策     有发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确定发包项目、发包方式。     成立5-7评估小组,确定负责人及组成人员。     2、民主评估     对需发包的土地、果园等的面积、肥力等级、树种、产量、产值、管理现状等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汇报评估结果。     3、确定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评估结果拟定发包方案(确定发包基数、承包年限、交款时间、双方的责、权、利及违约责任、财产移交等)。     召开群众大会或代表会讨论、修订方案,并记录在案。     二、发包阶段     1、公告通知     发包前15日,发出公告(广播、广告)。     由投标者报名,并提供经营能力、资信能力等资料。     发包方根据报名者条件及相关资料,确定承包资格。     2、发包大会     发包方召开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     宣布发包方案、投标方式及确定的投标人名单。     参加投标者缴纳约定押金。     公开投标、认标。     公开宣布中标结果,并张榜公布。     三、签订阶段     1、签订合同     以发包方案为基础,以中标人的经济指标为依据,起草合同书。     举行合同签订仪式,由双方在草合同上签字盖章。     双方移交有关手续(财产清点移交,承包费及押金上交等)。     2、办理鉴证     双方持合同书及有关资料(包括发包方案、会议记录等)到镇(街道)合同管理机构审查鉴证。     3、公布合同     由发包方将合同签订情况在有关会议上公布。     合同归档,专人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