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得来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视遗赠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遗嘱表明只给其中夫妻一方,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2、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父母的房产离婚对方是否能分割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因此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房产,原则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3、父母的遗嘱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分割,另一方没有财产权益。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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