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是否需要子女赡养费? |
释义 | 赡养费的主旨是:成年子女在父母年满60周岁后,需要根据赡养能力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赡养费的给付条件是子女需年满18周岁、具备赡养能力,而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赡养费的标准包括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 法律分析 老人有工资子女还需要赡养费。 赡养费的给付条件如下: 1、子女需年满十八周岁; 2、子女具有赡养能力; 3、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一般赡养费从父母年满60周岁后给付。成年子女要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费的标准如下: 1、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 拓展延伸 老年人赡养费:法律规定与亲情责任的平衡 老年人赡养费问题涉及到法律规定与亲情责任之间的平衡。根据相关法律,子女在一定条件下有义务赡养年迈的父母。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尊严。然而,赡养费的支付也需要考虑到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其他合理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权衡法律规定和亲情责任,避免赡养费成为一种负担。同时,社会应提供更多支持措施,如养老保险和社区养老服务,减轻子女赡养的压力。这样才能实现老年人的合理赡养,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结语 赡养费问题涉及法律与亲情的平衡,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与尊严。子女有义务赡养年迈父母,但需考虑经济能力和其他因素。应权衡法规和亲情责任,避免赡养费成负担。社会应提供更多支持,如养老保险和社区服务,减轻子女压力。实现合理赡养,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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