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提取档案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本人提取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4、注意事项。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个人档案丢失后处理方式如下: 1、继续查找。国家对档案保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即使是丢失也只是“失踪”,一般不会“死亡”,只要不宣布“死亡”,就不应该放弃查找; 2、就当前之需,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职工档案,主要内容是参加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等,大多都是通过有关途径可以证实的,因此,在预知范围内应该也必须为职工先补办一个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