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证局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
释义 |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东西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同时向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即可,符合条件的就给办理。 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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