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注销需备材料 |
释义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一、公司注销的流程 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二、分公司是什么 分公司指的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有很多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都会选择设立分公司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规模。 分公司是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为了扩大公司规模而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虽然名称中含有公司字样,但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对于公司注销和分公司已经清楚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聊聊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虽然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当分公司不再经营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注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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