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毒品犯罪案件上诉是否需要另行开庭审理? |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案件可以进行再审或者改判,但不一定需要另行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上诉案件可以进行再审或者改判,也可以视情况进行回退或者发回原审法院或者指定管辖的法院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上诉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上诉书中提出事实、证据和理由充分,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实有错误,又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能证明正确,又达到了更正错误的程度,应当改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上诉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上诉书中提出事实、证据和理由充分,但已经有新的证据,或者需要重新审查、定罪量刑等情形的,应当发回原审法院或者指定管辖的法院再审。” 因此,毒品犯罪案件上诉并不一定需要另行开庭审理,而是根据情况进行再审、改判、回退或发回原审法院或指定管辖的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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