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合同终止是什么意思?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