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张越律师 法律意见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四年了。由于双方都有留学经历,对夫妻财产观念比较开放,所以婚前签了协议,婚后实行AA制,财产相互独立。2014年,我老公为了创业,向我们多年的朋友王借了两百万,但是创业失败。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老公还是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还款。朋友王认为我们是夫妻,我有义务帮老公还贷。但我朋友知道,我和老公婚后有独立财产,贷款是以老公个人名义借的,用于自己事业的发展。这种情况下我有义务偿还老公的贷款吗? 律师的回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干适用问题的解释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以个人名义对夫妻一方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的除外。”所以你和你老公签了一个协议,婚后AA制是你们夫妻约定财产独立的关键。生活中,夫妻以外的人很难知道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甚至是婚前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有的财产,即使这样的协议经过公证。所以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举证证明,你的朋友在你和你丈夫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就知道你和你丈夫在婚姻财产上是相互分割的,以避免作为债务人偿还贷款。  呼和浩特离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