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拒不退还的,会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该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该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