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合伙人公司如何注册,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二、登记管辖: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 合伙企业设立 登记申请书 》;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六、办理程序: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