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所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则需要按照《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夫妻子女军人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房产权益的公正合法转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和经营收益以及婚前财产、礼品的归属。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夫妻一方因个人经营、劳动所得、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生活设施,以及一方因婚前财产所购置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有价证券等,除有证据证明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外,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3.《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夫妻子女军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夫妻双方均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或者武警部队军人的,应当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动产房屋权属证书转移登记手续,并办理房屋登记簿、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等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