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了,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很多人认为,父母离婚了,跟子女也就没关系了,没有权利继承自己的财产,不是的,父母离婚对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任何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改变,除非,父母生前订立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而且,如果父母都再婚,继子女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规定子女有以下行为时不能继承遗产: 1、为了得到更多遗产杀害其合法享有继承权的人,如兄弟姐妹等; 2、以遗弃、虐待等残忍手段对待父母的;如,以财产为要挟条件,遗产继承律师不赡养父母,限制父母人身自由,不让吃喝等, 3、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如为了不让其他人知道或者得到遗产,擅自把更改遗嘱内容,把遗嘱藏起来或者烧毁; 4、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事后如果得到父母的原谅并表示让其加入继承人名单,也不会丧失继承权,否则,上述事实一经查实后就丧失了继承权。 综上,父母的离婚跟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如果父母离婚后都再婚,那么继父母和继子女有抚养关系,继子女也有权利继承。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应如何继承,专业律师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其中继承开始后: (1)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父母一方过世,遗产应该如何继承的全部内容,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咨询深圳家理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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