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处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如下: 1、准备续展注册商标申请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3)注册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续展注册商标申请书: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即可。 3、缴纳续展注册商标费用:如果是自己到商标注册大厅交的材料,那么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就可以了,如果是委托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商标局会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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