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告职务侵占需要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等;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