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有权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法院指定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和检验,以提供证明事实的方式。被告人可以申请进行物证鉴定、笔迹鉴定、心理鉴定等多种鉴定程序,以辩护自己的无罪或减轻其罪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有权在审判过程中提出对有关事项的鉴定要求,经法院许可,可以请人员进行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十八条规定:“被诉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就与案件有关的鉴定问题提出鉴定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律有罪刑规定的,应当依法定刑。但是有特别情节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特别情节是指:(五)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笔迹鉴定等鉴定申请可以提供证明自首、供述罪行等情节的证据。 因此,被告人可以在刑事辩护中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以提供辩护证据和证明自己的无罪或减轻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