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证需要本人在现场吗 |
释义 | 一、办房产证需要本人在现场吗 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要先攒钱去买房子,买了房子以后就要先办理一个房产证,但是办理房产证是需要一系列的手续的,有很多人都问这样的问题,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否要需要本人去吗?下面请看本文的介绍。办房产证需要本人去吗首先,如果想要办理房产证的话是需要本人去的,去的时候还要提供相关的材料,比如说房产证的合同还有发票,还有房屋的测绘报告等,对于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要一致,并且要认真的核对,确保里面的措辞,还有各项的数据日期等都非常一致,并且没有任何的错误。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首先需要准备的就是双方在对买房屋的时候签订的那个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如果有普通合同的话,还要提供补充合同的原件。 2、另外还要提供商品房再统一销售时所出具发票的原件。 3、第三个容易忽略的材料就是对于房屋的外业测绘的调查表,还有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的原件。如果你的房屋的测绘报告是旧格式的,这个时候还需要出具一份竣工的验收单,以及还要填写房地产的登记申请书。对于新格式,只需要提供一个房屋的外业测绘的调查表,还有分层分户的平面图的原件就可以了。 4、还有一些材料就是完税的凭证,也就是你交完各项税费的话所给你的那个凭证,另外一个就是办理各个程序都需要的了,也就是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最好也要带上原件,还有婚姻的证明复印件。 5、另外,也需要带上婚姻证原件进行校验,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去办理房产证的话,这个时候还需要提供一个个人的私章,也可以去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办,这个时候要提供夫妻的双方四张了。关于房屋登记的其他知识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是将城镇房屋权利归属进行公示法定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各种交易活动中,主要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方面的变更等事项,如二手房买卖等,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属于我国《民法典》上规定的一些效力。所以对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也必须要以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为准。但是作为一种证书,房产证,其在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事实方面,只有其上面记载的相应事实与产权登记中心登记的一样即相一致的情况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的登记簿或者是实际的事项跟登记簿上的记载是不一致的话,那么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会很容易失去了对这个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律证明力,从而也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去请求却钱的一个证明文件,如果在登记簿上并没有做任务。和的变更的话,那么房产证自身也可以单独的变更,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二、身份证挂失需要本人去吗? 身份证不需要挂失,补办也可以由他人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三、入户需要本人去吗? 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 四、办准生证需要本人去吗 办理准生证不一定要本人去。考虑到很多当事人自身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时间的限制,所以法律规定办理准生证可以不再由本人进行办理,也就是说公民可以委托他人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当地计生部门代为办理准生证,当然必须要有相应的委托授权书。当然了,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有要求的,代为办理的情况下,除了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以外,还需要提供代为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给予计生部门备案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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