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合同中的附加条款一般都是对于合伙关系的具体约定和补充,其变更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处理。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遵守合同中的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内容、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 2.《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基本制度文件。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出资额度、经营范围、分配原则、投资期限、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等,可以约定其他事项。 3.《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变更合同。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合伙合同中的附加条款的变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内容、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同时,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遵守合同中的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