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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团员证必须盖注册章吗
释义
    需要,找学校的团委就可以盖章。
    团的县级(包括县级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和地方以上机关等)委员会为团员证颁发单位。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授权下属团的基层委员会和独立团总支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团员证须经团的组织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加盖骑缝钢印方为有效。年度团籍注册办法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条例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共青团工作的实际,特就我校的共青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二)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
    (三)根据团员的各种不同情况,年度团籍注册可分别以下列情况办理。
    (四)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同时履行登记手续。
    (五)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团总支收回,待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再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六)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活动,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不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七)对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外出未归的团员,可将其团籍注册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注册手续,有关团组织应予及时提醒。对于个别组织观念淡薄、经教育仍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应注销其团员证按自行脱团处理。
    (八)年度团籍注册时间为每年十月下旬。
    (九)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团总支要根据注册情况,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团员登记表》,上报团委。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 自发展团员工作开始,团组织应建立团员个人档案。团员档案主要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团员登记表、团内奖惩材料等。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团员档案应当按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学生团员档案一般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由学校团组织管理。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权管理服务机构等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一般由县级团委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管理。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以新发展团员为重点,建立团员电子档案库。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团员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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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23: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