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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板不给加班我可以拒绝吗
释义
    老板要求加班我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的,应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员工有权拒绝值班吗
    员工是有权拒绝加班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时,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二是公司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并且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员工也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员工不加班工厂能不能罚款
    员工不加班工厂不能罚款。
    员工加班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安排员工加班,否则是违法的。不加班罚款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
    2、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4、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工人健康的条件下,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值班和加班的区别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两者的区别主要看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本职工作,是否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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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9: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