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封存保管费、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查询费、撤销登记申请费、例外交存费、登记证书费等。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 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