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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洛阳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流程怎么走
释义
    一、洛阳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工作人员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四)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决定书》。
    (五)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二、洛阳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提交材料
    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5)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再次注册单位与原注册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本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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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8 14: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