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到期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符合领取条件的,由当地社会保障局按月拨付到所开立的指定银行的个人账户,由用户到银行领取。1、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其所在单位填写“增减变动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职工缴费年限审核表、社会化发放信息表等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号窗口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2、单位携带公示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社会化发放信息表、退休人员1寸照片一张、社会保险C卡(参加医保的)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金发放手续。3、单位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职工退休养老证》、社会保险C卡、银行代发的养老金凭证、身份证原件等发还给本人,并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职工养老手册等材料存入本人档案。《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