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军婚需要什么证件
释义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军婚结婚登记须持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虽然军婚办理所需证件比较多,但是军婚是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的。
    一、军嫂出轨会被判刑吗
    破坏现役军人家庭婚姻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严厉惩罚。军婚是受到国家的的特殊保护,如果军嫂出轨,那么就是对军人感情的背叛,构成了破坏军婚罪,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形轻微,是不构成违法犯罪的,可以免予处罚。如果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与其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二、军人可以出轨吗
    军人不能出轨,不是军人也不能出轨,对待婚姻应当忠诚。在军婚中嫌疑军人出轨的不算是犯法,因为破坏军婚是指非军人破坏军人婚姻。军人自己出轨属于道德感情问题。军人出轨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1 1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