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没有限制的,没有最低资金的限制。根据当前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已经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金,并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因此除了部分特殊行业开设公司时有相对应的注册资金的规定外,其他普通的有限公司没有注册资金限制的。 我国现在注册公司具体修改如下: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