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退诚意金该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建委或者房产局投诉。 买房子的诚意金不退,应该找建委或者房产局投诉,直至到法院起诉。诚意金既不是定金也非订金,诚意金的支付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因此在诚意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可以拿回意向金。 一、买房诚意金是什么意思 1、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 2、诚意金,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因此,“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 3、诚意金至今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并被开发商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然而在现实中,诚意金有时只是表达了购房人单方面的诚意,一些开发商并不受诚意金所应体现的诚意制约。 二、买房交诚意金有什么风险 1、法律风险 诚意金至今也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被开发商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但是,在现实中,诚意金有时也只是表达了购房人单方面的诚意,一些开发商并不受诚意金的制约。开发商垄断了和操纵了市场供求的信息,造成了开发商和消费者之间知情权的不平等,使诚意金异化为部分开发商获得不当得利手段的原因。 2、防范风险 在付款之前,看清楚合同的条文,特别要注意看清楚的是,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办法签署或者是履行的话,可否要求卖方退还改诚意金。另一方面,尽量要求卖方写为定金,当然,一旦写为定金,不买的话,也就无权要求卖方返还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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