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别人别人不去的,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会被拘传,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不积极应诉,一般会有以下不利的后果:     1、被告不应诉,视为对自己答辩及提交证据权利的放弃。     2、法院只依据原告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3、法院如果判决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