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生子,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