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营运客车允许接送学生吗 1、营运客车不允许接送学生。接送学生只能是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严格按照审核线路行驶,严禁超员、超速,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业务;严禁使用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二、营运客车报废标准是什么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