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期间,难免会出现一系列的经济往来。如果男女双方最后能够走入婚姻殿堂往往不会出现纠纷,但是一旦分手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的常见经济纠纷有如下几种:1、共同花销。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经常会出现在一起吃饭、住宿、旅游等共同花销,这些花销无论是谁出资,往往都会被认定为赠与。如果出资方因为这些共同花销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支持对方还钱的。2、小额赠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一方可能会对另一方进行资金上的小额赠与,例如红包等。这种小额赠与往往是双方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也是一般赠与。这种一般赠与通常是不能反悔的,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但是也存在例外情节,那就是被赠与人严重伤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3、大额赠与。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这种赠与往往都会被认定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所以是一种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那赠与条件没有达成,所以赠与也是无效的。赠与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往往会判决被赠与人返还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