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流程:1、参保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单位在企业版软件中做减员(如软件中无此人信息,需先录入人员信息,做增员后再做减员),减员原因四险为“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为“其他”,报盘并打印减员表,医疗四险须分开打印; 2、本人去户口所在地区县农保中心开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转移申请表》; 3、保险登记岗报送材料: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份,减员表2份,《转移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到社保办理,办理时须本人到场,填写《转农保申请书》。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 一、目标和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